馬來西亞當局透露,該國計劃將第四次大型光伏項目招標(LSS4)的購電協(xié)議期限從21年延長到25年。
馬來西亞當局表示,該國第四輪大型光伏招標的所有入圍項目的購電協(xié)議期限將從21年延長至25年。
德國柏林咨詢公司Apricum的高級顧問Moritz Sticher告訴《光伏》雜志:“延期增強了市場監(jiān)管機構的信心。如果不延期,我們可能會看到大量資產(chǎn)擱淺。這不僅會阻礙馬來西亞實現(xiàn)(可再生能源)目標,也不利于吸引投資?!?/p>
馬來西亞能源委員會在8月份作出了這一決定。Apricum表示,這項決定是對材料價格上漲和利率上升影響項目可融資性的擔憂而作出的回應。
據(jù)當?shù)孛襟w報道,許多項目業(yè)主還要求馬來西亞能源委員會審查電力投標價格,但遭到了拒絕。規(guī)模在10 MW至30 MW之間的項目的投標報價范圍是0.1850馬來西亞林吉特(0.049美元)/千瓦時至0.2481林吉特/千瓦時。對于容量在30 MW至50 MW之間的項目,出價為0.1768林吉特/千瓦時至0.1970林吉特/千瓦時。
LSS4招標方案對30個項目授予了823.06 MW的發(fā)電量。該報告稱,招標活動共計授予了2457 MW發(fā)電量,但其中只有1160 MW在2022年第二季度之前已投入運營。下一輪招標(即LSS5)預計將于2023年啟動,目前政府正在研究納入虛擬購電協(xié)議。
根據(jù)Apricum的數(shù)據(jù),馬來西亞目前擁有2165 MW的太陽能總裝機容量。該國的目標是到2025年再增加1098 MW,且到2035年再新增2414 MW。馬來西亞已將可再生能源目標提高至2025年的31%(相當于8.53 GW的可再生能源發(fā)電總量),并計劃到2035年采用40%的可再生能源電力(即10.94 GW)。
來源:pvmagC